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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新密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2024年度信息披露的报告
根据《村镇银行监管指引》《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》《新密郑银村镇银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等要求,新密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本行”)对2024年度经营情况披露报告如下:
一、基本情况简介
单位名称:新密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英文全称:XINMIZHENGYINCOUNTRYBANKCo.,Ltd.
经营范围:吸收公众存款;发放短期、中期和长期贷款;办理国内结算;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;从事同业拆借;从事银行卡业务;代理发行、代理兑付、承销政府债券;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;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
注册资本:人民币壹亿贰仟伍佰万元整
注册地址:新密市溱水路与平安路交叉口东北角长隆金融大厦裙楼1-4层
成立日期:2011年02月15日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4101005686456029
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:S0022H241010001
客户监督电话:0371-68506682
机构设置:本行现设综合部、信贷审批部、财会部、风险管理部、乡村振兴金融部、安全保卫部、零售业务部7个职能部门,下辖1个营业网点、6家支行分别为:总行营业部、大隗支行、白寨支行、超化支行、韩庄支行、曲梁支行、米村支行。
二、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
2024年度股东无变更情况。股东总数为12户,总股本12,500万元,其中法人股东2户,持股金额7,650万元,占比61.2%;自然人股东10户,持股金额4,850万元,占比38.8%。具体情况如下:
股东名册
|
序号 |
股东名称 |
认缴股份数 (万股) |
占总股本 比例 |
|
001 |
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|
6400 |
51.20% |
|
002 |
新密财惠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|
1250 |
10.00% |
|
003 |
陈富杰 |
1000 |
8.00% |
|
004 |
张亚戈 |
1000 |
8.00% |
|
005 |
刘同有 |
500 |
4.00% |
|
006 |
郭慧聪 |
500 |
4.00% |
|
007 |
慎宏亮 |
500 |
4.00% |
|
008 |
王建伟 |
500 |
4.00% |
|
009 |
慎建会 |
250 |
2.00% |
|
010 |
李建军 |
200 |
1.60% |
|
011 |
郑铠锋 |
200 |
1.60% |
|
012 |
李东升 |
200 |
1.60% |
|
合计 |
12500 |
100.00% |
|
三、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层人员和员工情况
(一)董事
|
序号 |
姓名 |
性别 |
任职 |
|
1 |
潘峰 |
男 |
董事长 |
|
2 |
张雷 |
男 |
董事 |
|
3 |
郑浩鹏 |
男 |
董事 |
|
4 |
李乙楠 |
男 |
董事 |
|
5 |
王瑞霞 |
女 |
职工董事 |
(二)监事
|
序号 |
姓名 |
性别 |
任职 |
|
1 |
龚智理 |
男 |
监事长 |
|
2 |
陈富杰 |
男 |
监事 |
|
3 |
吕利娜 |
女 |
职工监事 |
(三)高级管理层
|
序号 |
姓名 |
性别 |
职务 |
分管工作范围 |
|
1 |
李乙楠 |
男 |
行长 |
主持经营管理工作,分管信贷审批部、风险管理部 |
|
2 |
赵毅 |
女 |
副行长 |
分管财会部、乡村振兴金融部、零售业务部 |
(四)员工情况
2024年末,本行在岗员工86人。其中:正式员工84人、劳务派遣工2人。
四、公司治理情况
本行始终将完善公司治理作为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石,健全内部控制机制,不断提升治理效能。严格按照监管要求,建立了以股东大会、董事会、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为主体的治理架构,形成了权责明确、相互制衡、协调运转的治理机制。2024年,各层级在职权范围内,各司其职、各尽其责,形成了有效的决策、执行和监督机制,确保了本行经营管理的规范性和合规性,全年未发生任何违法违规情况。
(一)股东大会
股东大会是本行的最高权力机构,2024年,本行共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,1次临时股东大会,审议通过了包括年度财务报告、利润分配方案、董事会和监事会工作报告在内的多项重要议案。股东大会的召开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,实行律师见证制度,确保股东充分行使知情权、参与权和表决权。
(二)董事会
董事会是本行的决策机构,负责制定公司战略、监督高级管理层的执行情况,并对股东大会负责。2024年,本行董事会现有成员5名,其中执行董事2名、非执行董事会2名,职工董事1名。下设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、风险管理委员会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、战略发展及“三农”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委员会、审计委员会、薪酬与提名委员会。各专门委员会尽职尽责,规范运作,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有效支持。报告期内,本行召开了董事会4次,临时董事会1次。
(三)监事会
监事会是本行的监督机构,确保本行依法合规经营。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,其中股东监事2名、职工监事1名。监事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,针对财务管理、重大经营决策、合规管理及董监高履职尽职情况进行监督,维护本行及股东的合法权益。报告期内,本行召开监事会4次。
(四)高级管理层
高级管理层是本行的执行机构,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,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。本行高级管理层由2名成员组成,包括行长1名、副行长1名。高级管理层严格执行董事会制定的战略和决策,围绕年度经营目标,优化业务结构,加强风险管理,提升服务质量,重视内部控制建设,强化合规管理,确保经营活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,推动各项业务稳健发展。
五、发展情况
2024年本行以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为主线,围绕战略思路和目标任务,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,坚守“立足本地、服务三农、支持小微”的经营宗旨,紧密围绕地方经济发展需求,优化金融服务,强化机构建设,推动差异化经营,夯实风险内控监督,严控资产质量,推动各项业务稳健发展。
六、普惠金融情况
深入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和部署,以推动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为主线,坚守“支农、支小”市场定位,强化普惠金融体系建设,为实体经济的重点领域添加动力,以便更好地服务于社会。一是优化金融服务体系。通过构建多层次、广覆盖、差异化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,满足各类服务对象的融资需求,让更多的客群享受到金融发展成果;二是加强团队建设,提升服务能力。开展专业培训,不断提升员工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,完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,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;三是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。根据不同客户群体的需求特点,设计开发多样化的金融产品,满足各个阶层群体的金融需求;四是与政府合作协同。建立“政银”合作协调机制,通过定期的沟通协调,共同研究解决普惠金融发展中遇到的问题,制定政策措施、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,共同促进普惠金融发展。
七、风险管理情况
本行风险管理目标是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完善风险管理系统,逐步实施全面风险管理,确保本行在合理的风险管理水平下安全、稳健运营。本行风险管理模式为总行垂直管理,各层级认真履行风险管理职责,充分发挥预警、监测作用,规避经营风险。
(一)信用风险
信用风险是本行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。一是完善风险管理理念。树立“质量优先”的风险控制理念,不断加强风险管理体制和内控机制的建设,确保资产质量的稳定;二是审慎合规经营。明确授信流程、权限分工、责任制度等,确保授信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,全面做到授信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;三是定期开展内部审计,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,及时发现并纠正潜在的合规风险;四是加强内部控制和员工培训。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内控措施,加强员工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培训,提高员工的责任感和自我约束能力。
(二)操作及合规风险
操作风险及合规风险是本行风险管理的重点领域。2024年,本行通过健全内控机制、强化员工培训和加强监督检查,有效降低了操作及合规风险。一是完善内部控制制度,优化业务流程,减少操作失误和违规行为的发生;二是加强合规文化建设,定期开展合规培训和警示教育,提高全员合规意识;三是开展操作风险专项排查和合规检查,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,确保业务合规运行。2024年度,本行未发生重大操作风险及合规风险事件造成损失的情况。
(三)流动性风险
流动性风险是本行经营管理的重要风险之一。本行资金由财会部统一调度,以流动性缺口计量管理为基础,结合流动性风险限额和监测指标,以及流动性压力测试等工具对短期、中长期流动性进行管理。紧密跟踪货币政策和市场流动性的动向,并每日关注全行头寸情况,确保有一定量的现金、存放同业清算款项等,来满足客户当前或未来资金需求,在日常业务分析报告中对流动性状况及其变化趋势进行分析,及时对可能出现的流动性风险进行了客观预测,对于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处理,并采取应对措施。
(四)声誉风险
声誉风险是影响本行长期发展的重要因素。2024年本行紧紧围绕“稳中求进”工作总基调,坚持“以客户为中心”的服务理念,高度重视声誉风险管理工作,通过加强舆情监测、提升服务质量和积极履行社会责任,有效维护了本行的良好声誉。一是坚持以客户为中心,积极与客户沟通,妥善解决客户诉求,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。同时提升客户服务质量,优化服务流程,减少客户投诉和纠纷;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,积极传播正能量,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;三是定期开展应急演练,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。报告期内,本行暂未发现行内、行外及网络负面舆情风险。
八、关联交易情况
报告期末,本行关联交易余额为2,500万元,关联交易贷款利率水平未优于非关联交易贷款,符合《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要求。五级分类均为正常类,无逾期,无欠息。本行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,识别关联方,共有关联方230个,其中关联法人64个,关联自然人166个。
九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
本行始终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置于重要位置,严格遵循监管要求,通过持续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,不断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。秉持“以客户为中心”的服务理念,进一步加强了客户信息管理、金融知识普及教育以及员工服务体系等方面的建设,确保为客户提供安全、便捷、优质的金融服务。同时,本行不断提升投诉处理效率,切实保障客户合理诉求得到及时响应和妥善解决。在业务开展过程中,严格遵循适当性原则,确保将合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精准匹配给适当的消费者,依法保障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、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,全面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主体责任,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十、其他重要事项
(一)2024年度,无重大诉讼、仲裁事项;
(二)2024年度,未发生重大案件、重大差错等情况;
(三)2024年度,无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、分立合并事项;
(四)2024年度,高级管理人员及支行行长在职期间未出现重大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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